根据考生接待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决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将每周一至周四的考生接待日办公时间由上午9:00—下午:16:00,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请广大考生注意调整变化,合理安排时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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