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10月自考新生将于下周照相。
2009年10月自考新生照相时间为9月11日和12日,其中,怀柔、门头沟、平谷、密云4区县和燕山照相时间为9月11日。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注册时所选择区县自考办照相,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该负责人提醒考生,本期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没有照相的新生,注册、报考信息无效,将报考费退还,考生要随下期考试重新注册报考。
照相时,工作人员要审验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带齐。照相背景统一要求为浅蓝色,建议考生穿深色带领上衣,不要梳怪异发型。照相时,考生要亲往现场拍照,不能由他人带以往照片前去扫描。此次照片将用于办理准考证及毕业证书,考生要认真对待。需要补办准考证(包括更正注册信息)的考生可于新生照相期间到所在区县自考办补办。
据悉,10月自考将于10月24日、25日、31日和11月1日进行。考生可于10月12日到照相时所选择的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2009年10月自考新生注册人数为11299人,与去年同期人数基本持平。注册成功的考生要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正式准考证号办理照相及其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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