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任卫军)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2009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6月12日起网上申报。
市自考办相关老师介绍,4月自考成绩昨天已向社会公布。考生首先要确认最后一科成绩是否合格。按现行考试计划已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考生要注意,专科段最后一科不光指笔试,部分专业还要求考生参加毕业实习、考核,且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毕业。本科段考生要取得毕业论文、设计合格(含)以上成绩方可办理毕业。
本次常规自考毕业申报时间为6月12日至17日,应用技术教育类毕业申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3日,考生可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申报。考生要按系统提示仔细填写申报项目,不能有遗漏。年龄超过50岁(含50岁)的考生可适当放宽课程替代限制,即A=B,B=C,A=C。
网上申报成功的考生还要按回执单要求,带齐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毕业申报材料。电子商务中、高级证书,剑桥金融管理证书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与毕业同期申办,考生可在区县初审时间内分别到崇文区和西城区自考办办理。
据悉,北京市自考毕业证书一般每年发放两次,上半年办理毕业的7月中下旬发放证书,下半年办理毕业的第二年1月中下旬发放证书。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能补办,可参加下一期毕业手续的申办,毕业审核要求也要与下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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