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与荷兰来顿大学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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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与荷兰来顿大学进行合作

2001年2月20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来顿大学在北京举行了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来顿大学的此项合作,旨在促进双方教育交流与合作,并为合格的中国学生提供赴荷兰来顿大学深造的机会。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凤禧和荷兰来顿大学校长L.E.H.Vredevoogd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通过向来顿大学选派经过严格选拔的中国学生以及其他形式的相关活动,在两个机构间建立和加强教育联系。

荷兰来顿大学是荷兰最好的综合性大学之一,特别是在法律专业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该校重视与中国发展教育交流与合作。

根据合作备忘录,自2001年起的五年间,每年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10-20名奖学金生和10-20名自费生到来顿大学学习,2001-2002学年仅限硕士课程学习。(记者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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