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申报中医药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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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申报中医药留学

根据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有关规定,为鼓励中医药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在国外学习的知识与技术用于中医药研究中,我局今年继续组织开展中医药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中医药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作为我局科研工作的一部分,必须

围绕突出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开展研究。要把项目申报和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中医药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

二、申报项目重点

重点支持对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临床疗效提高和中药产业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

三、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国外留学(研究)一年以上,原则上是2002年12月底以后回国工作(非教育系统)的留学人员。已获得我局留学回国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请。

四、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不需申请人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的填报,由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重点、优秀、启动等不同项目分类报送人事部或由我局分类资助。

五、项目申报要求

申报的课题研究必须充分体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突出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培养中医药科研人才。

1.研究目标要明确,要突出中医药的特点。以解决中医药医教研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为目标,特别是要瞄准中医药科研发展的关键问题。中医基础研究要以产生中医药新观点、新学说、新理论为目标,课题研究要有科学合理明确的工作假说。中医临床研究应以中医有治疗优势的病种或疑难病症为对象,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诊疗设备等为目标。中药研究应针对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的关键共性基础性科学和技术问题。

2.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3.要尽可能将在国外学到的先进技术方法用于课题研究之中。研究中要重视传统方法和现代方法相结合,选择技术指标要与研究目标和内容密切相关,避免现代高新技术和高新指标的堆积。

4.方案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要有针对性解决问题,避免研究范围太广,做到有继承也有所创新。

5.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6.课题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六、申报时间及方法

各地区、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即可组织本地区各单位中医药留学人员进行申报工作。《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或复印;在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 2006年5月26日前 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中医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1.各地区和单位的申报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

3.《中医药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补充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010—65955357 65063322—6703

联 系 人:陈梦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邮政编码: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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