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购汇新规元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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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购汇新规元旦执行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通知》中个人留学购汇限额被提高,证明材料也进一步简化。记者从沈阳几大银行了解到,各家银行将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新《通知》的有关规定。据辽宁省外汇管理局张冰莹介绍,新的个人自费留学购汇政策中强调,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生活费的供汇指导性限额为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即每人每年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只要经外汇局核准后也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另外,政策中还简化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时需提供的生活费证明材料。对于生活费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自费留学人员在购汇时,可不再提供生活费证明材料,持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学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即可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对于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须持录取通知书、生活费通知书、护照签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外汇局进行核准,经核准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国家,需将所购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以获得留学签证的自费留学人员,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途中的零用费。据了解,目前沈阳大部分银行已经接到外管局的通知,并将于明年1月1日执行新的标准。中国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杨女士告诉记者,相关手续简化后,基本上在银行窗口可以现场办理。另外,杨女士还表示,按经验来说澳大利亚留学生恐怕不能最快享受到这项政策,因为澳大利亚的大学一般都在1、2月份开学,学费早就应该交完了,到3、4月份在日本留学的人员可以按照新标准执行。近一个月以来,央行和外汇管理局在资本账户管制和外币管理方面动作频频,到底意义何在呢?国际金融业务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政策意在减轻结汇压力,提高外币贷款成本和鼓励资本流出,为最终实现外汇体制改革做准备。但是,当前市场对这些政策的反应并不强烈,政策效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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