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竽充数者不少喊打之声挺猛
当下正值留学旺季,各种名目的项目介绍、合作办学使尽招数吸引人们的眼球,但在让人眼花缭乱的招生广告中不乏“野鸡大学”。伴随着留学市场的升温,“野鸡大学”也开始抬头。政府部门、教育界、媒体、学生对“野鸡大学”喊打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何谓“野鸡大学”?一般说来,就是在没有得到国家权威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授予欺诈性的或毫无价值的学位的学校。向中国人兜售文凭已经成为这些“空壳大学”的主要业务。如今只要上网查阅,各种国外大学在中国招收MBA、EMBA、DBA的广告数不胜数。很多学校有共同的特点:不用考试,无需脱产,无需走出国门,只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就可以拿到“国际认证”的洋学位。英语不好没关系,可以中文授课,“野鸡大学”甚至会把国内以及国外某某知名不知名教授的名字列入招生广告中。
“野鸡大学”惯用的招数
招数之一:校名上做文章。一些学校拿着“国际认证”某某机构的招牌,例如“美国某某学校是国际知名高校,历史如何悠久等。”金招牌不等于好学位,也不一定是真文凭。
招数之二:降低入学门槛。学校为了扩大招生数量,并不在乎生源的素质,例如“只要能达到某种水平均可报名”、“一年半、一年均可完成硕士学位”,很明显这是不正规不负责任的学校,这样的文凭一般不管用。因为正式的本科或是MBA都要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学习时间,这里的弊端所在可想而知。
招数之三:夸大宣传。将国外的专业学校说成综合性大学;将结业证书说成学位证书等。导致上完语言学校没有其他学校再继续深造。
招数之四:毕业典礼。学校声称,毕业典礼在“英国某某地方”举行,但是一旦报名进入之后就会提出“费用自负,加上保险金等等”的说法,总之羊毛出在羊身上。
根据中国教育部清查“野鸡大学”的有关规定,凡境内教育机构与境外机构开展的合作办学活动,都要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涉及在中国境内颁发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报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举办授予境外学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方教育机构,必须已经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权———要给学员颁发国外的硕士学位,中方合作者自身必须有硕士学位的授予权。未经核准,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的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为加强自费留学中介活动的监管,教育部日前通过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和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首次公布了英国等10个国家的部分学校名单。如果学生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留学,除应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自费留学中介机构,还要特别注意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的国外合作学校是不是正规学校、其合作协议是否经过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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