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前以《使馆门前“贩人”忙》为题,报道了朝阳区光华路上的外国驻华大使馆门前出现一个代办签证服务的人群。昨天,城管队员在记者的配合下对这群非法“贩人”者进行了查抄。
据朝阳城管三里屯分队负责人介绍,平时这些在使馆门前晃悠的人,大多钻管理上的漏洞,混在办理签证的人群中,十分隐蔽。针对这种现象,使馆区的武警战士也开始协助城管部门加以管理。
记者从有关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存在一些机构或个人为牟取高额经济利益,非法设立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编造、倒卖假证明材料,有的甚至与非法移民团伙勾结,从事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还有一些非法出入境中介机构高额收取费用后无法兑现承诺,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当从事出国信息介绍、法律咨询、勾通联系、境外安排、协助签证申办及相关服务活动收取款项时,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应该向服务对象开据国家主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禁止使用其他票据。中介机构发布有关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也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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