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0年6月1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向本市因私出国人员颁发新版护照。同时,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管理规范》要求,市公安局外管处将推出一系列简化办理因私出国的手续。那么,新推出的便利措施对市民出国有何影响?新版护照有哪些特点?市民在申请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安局外管处马振东处长。
据介绍,新版(97版)护照封面为玫瑰紫色,规格为88×125毫米。97版护照封二资料页中,取消了“身份”、“婚姻状况”两栏。经国家计委、财政部批准,97版护照的费用为每本200元。今后,因丢失护照要求补发的收费加倍,每本400元。该新版护照首先在上海、江苏启用,年内在全国陆续推出。
马振东处长提醒市民,申请新版护照时要特别注意四点要求:一、相片为持证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二、相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三、相片要求人像清晰,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四、原始相片人像尺寸要符合要求,超出规定尺寸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据悉,为配合新版护照的启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推出了一系列便利措施,使市民申领护照出国将更加简捷。这些便利措施包括:对出国探望危重病人、出国奔丧等紧急情况,可以申请急事急办,约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办理手续;情况特别紧急的,还可即时即办。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全国大中城市公安机关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护照办理手续,而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10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缩短了三分之一的办证时间。
在申请人自愿要求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申请人送交护照。归侨、侨眷、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可免交国外亲友的邀请信和亲友在国外的居住证明。公民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出国旅游,只须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发票,免交旅游行政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同时,签发护照“一年一次使用有效”的限制也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统一颁发有效期为5年、可多次使用的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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