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辱骂伤害老师难以承受之重焦海洋绘
12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第一中学的历史老师曾红娟发现学生杨某在早自习期间打瞌睡,在第三次对他进行教育时,杨某一拳打在曾红娟脸上,致其左眼眼眶内壁骨折,不得不去医院接受治疗。16日上午,该校教师集体走上操场,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新闻回放
云南省鲁甸县教育局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近日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15日上午早自习时,鲁甸一中教师曾红娟发现学生杨某在打瞌睡,当第三次发现他打瞌睡的时候,她想喊他起来,但杨某一直没反应。于是曾红娟就用右手提了杨某的衣领,让他站起来,左手不小心甩在了他的脸上。杨某予以回击,朝曾红娟的眼睛打了一拳,导致后者直接跌倒在地。
事发后,曾红娟去当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眼框内壁骨折。
记者了解到,在鲁甸一中,学生与老师产生激烈矛盾这样的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就在本月初,该校高中部4名学生在班主任对其批评教育时,与老师发生口角,涉事学生当众威胁老师,还掀翻了教室的饮水机。
在这一系列学生伤害辱骂老师事件的促使下,16日上午,该中学教师集体走上操场,要求学校给个说法,解决问题。
百度“鲁甸一中”有吧友表示,老师“集体式休假”的原因是由于领导处理不当,导致老师罢课,老师针对的对象是教育局的处理方法。另外,还涉及到该地区的教师工资偏低的问题。
对此,当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工资待遇偏低确实是此次老师们集体维权的诉求之一,但并不是罢课的主要原因。老师们主要还是感觉自己变成了弱势群体,希望学校能给一个交代,妥善解决问题,而且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要不然无法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
有网友认为:“这次事件的确是学生做得过分了。老师只是拿着微薄工资履行自己义务的教员,没有哪位老师想和学生作对,学生打老师其实是十分幼稚的行为。”
据了解,16日下午,该校已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于涉事学生,学校作出以下处罚:高中4名学生中,有两名学生留校察看,两名严重警告;而对初中部的杨某则是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
为了妥善地处理这类问题,预防学生伤害老师事件的再度发生,当地教育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将在全县开展普法教育,多办一些法制方面的讲座和活动,让学生了解暴力行为产生的恶劣后果;另一方面,还要多去走访当地的中小学,时刻掌握老师们的思想动态,积极了解老师们的诉求。鲁甸一中也表示,今后还将加强对学生尊师重教方面的教育。
对此,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学校一方面要重视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增加心理咨询室,给予学生必要的疏导和救助,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另一方面,学校在对学生的管理教育过程中,不能采用高压的方式,而是要平等地对待学生、理解学生以及尊重学生,让师生能够真正有效地进行沟通,从而建立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实习生 向倩芸 记者 刘盾 采访整理)
■ 专家观点
尊师重教的传统不可丢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
教师作为一种社会角色,与世俗权力之间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使孩子们无法对“老师”的概念有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位。
近年来,学生辱骂伤害老师的事件屡见不鲜,但事态能够发展到逼迫老师停课维权的却较为少见。学生们的行为或许只是一时冲动,但对这些教师们而言,“集体走上操场”更像是一种仪式,是对回归尊师重教这一传统美德的呼吁。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浓厚的尊师重教之风。早在周朝,学校每年都要按四季释奠于先师,来表示尊师重道之意。此后,各地的尊师方式虽然略有差异,但都离不开学生对老师身敬、口敬,仪式性的拜师祭孔更成为了绵延千年的淳美风俗。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发扬尊师重教的传统,党和政府还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
在国外,尊师重教的习俗也并不鲜见。在委内瑞拉,每到教师节总统都亲自主持在首都举行的庆祝教师节大会,并向优秀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授勋并颁奖。日本政府规定,对穿教师服的人,在公共电、汽车上,人们都主动让座。朝鲜中小学生在路上遇到自己的老师,都自觉行礼。学生的家长遇到自己孩子的老师,也主动问候并让路,以示敬意。
而当前,国内极个别学生和家长对老师缺乏起码的尊重,甚至发展到拳脚相向的地步。前不久,华东政法大学一名女学生因老师批评向老师泼热水,造成后者严重烫伤。吉林市某小学女老师调解纠纷认错学生,也遭到5名学生家长殴打。在这些令人唏嘘的冲突背后,原本庄严和谐的师生关系发生变化,教师职业的神圣性也受到严重损害。
教师作为一种社会角色,与世俗权力之间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但是,当前社会被权力和金钱所裹挟,某些政府官员或大老板随意支配老师,不尊重老师,认为自己有钱有权就比老师地位更高。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在不知不觉间对孩子产生误导,让他们无法对“老师”的概念有一个清晰准确的定位。
而且,当老师体罚学生、收受红包等一些负面事件曝出后,经过媒体报道和舆论发酵,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些网友用极端甚至不理性的言辞攻击当事人,并随即蔓延到整个教师群体,使“教师”这一名词也遭到了某种程度的“污名化”。久而久之,学生、家长与教师之间筑起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隔墙,失去了信任感和亲密性的师生关系逐渐崩塌。
如何让社会回归到尊师重教的传统?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广义的教育,必须依靠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首先,国家要想办法提高教师的待遇,让教师从经济上体会到自己的价值;其次,学校要改变当前行政治校的管理模式,提高教师在学校的地位;再其次,政府官员和家长不能把老师当成自己的下级或是孩子的保姆,应该时刻体现出对老师的尊重,平等地对待老师,给学生树立一个榜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耳濡目染,让他们从心底里尊敬老师。
当然,教师自身也要加强师德建设,端正自己的心态,不要把教师职业仅仅当成谋生的饭碗,要真正理解自身职业的价值和内涵。在平时与学生的相处中,也要与学生建立“亦师亦友”的关系,相互尊重,彼此沟通。(实习生 向倩芸 记者 刘盾 采访整理)
学校应担起保护教师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焦洪昌
在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依法治教的背景下,学生打骂、侮辱教师事件频发,是学校作为管理方的失职。
学生打骂、侮辱教师事件频发,表面看起来是师生关系紧张、“教师受辱”的案例,但放在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依法治教的背景下,是学校作为管理方的失职。教师作为公民,毋庸置疑,拥有罢工、集会的权利,但如果动辄以罢工、集会等手段表达诉求,即使是依法理性进行,对学校、社会还是不利,并不是长久之计。当教师的人身安全、尊严遭遇侵犯的时候,学校理应出面保护教师人身安全和尊严,不应将他们逼向操场,以罢课示威。
其实,事件背后还隐藏着深刻的社会原因。近年来,教师常常以“强势”的公众形象曝光与社会中。在百度搜索中输入“老师体罚学生”就有1.5亿条结果,老师体罚学生的报道已经屡见不鲜。除此之外,老师收受学生红包,擅自收取学生费用,以及“老师猥亵学生等事件”频频被媒体曝光,学生以“弱势群体”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为常态,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强调了对学生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为学生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学校在处理教师虐待学生的事件时,校方为避免负面形象,维持正常教学,往往选择委屈求全,满足学生和家长各项要求。而当强势弱势群体的角色发生改变时,校方也采取“息事宁人”的手段,最终引发老师不满。然而,视舆论导向为标准,学校很难做到平衡和合理,唯有以法律为准绳才可以明确师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规范各方行为。
事件一出,有人呼吁加强保护教师的相关立法,然而典型事件并不能简单地成为修改法律法案的依据。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典型事件宣传,做好普法教育,要以主动的态度回应此类事件。
学生和老师本是校园的共同体,理应共同完成宪法提出的公民享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携手完成知识的传递和人格的完善。然而,现实中,师生关系也是矛盾的对立体,同处于校园之中。虽同为平等的公民,却多了一层管理与被管理,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校园中原本“以学生为本,以老师为导”的简单关系变得并不简单。然而,法律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当在学生积极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教师也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教师法》规定,如出现未成年的中学生对教师有侮辱或殴打行为,老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直接起诉其监护人。
保护老师的合法权益,学校应该扛起重要责任,也离不开学生和家长的配合。家长作为孩子终身的教育者,应积极加入到依法治教的建设中来,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作出积极指引和教育,同时更离不开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不断增强学校依法治教的力度。(实习生 代欣彤 记者 刘盾 采访整理)
【读者来信】
师生冲突,为何受伤的总是老师
中国教育报编辑部: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是国家保护学校中两大群体的法律,但在执行过程中差别很大。教师和学生发生冲突时,首先遭到责备的大多是教师,一些学生有时无理还占三分。
诚然,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对其给予有力保护是对的。但这是有前提的,保护的应是他的合法权益。现在有极少部分学生,他们的影响力、破坏力是巨大的,平常不思学习,专以课堂上哗众取宠,挑衅教师为能事。作为教师,言教身教对其无效,伤人的话说不出口,打人的手举不起来。我们此时倍感无助,但这也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其他学生势必会模仿,这对教师、对教育是莫大的伤害,对国家也没有利。
所以,我认为,应加强完善《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既保护尊重教师人身权、人格权,又保护青少年人身权、发展权。当两者发生冲突矛盾时,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司法机构、媒体等秉公处理,让任何一方受伤害都是不对的。
我们也对道德败坏的老师恨之入骨,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天经地义,我们也替为教师队伍清除出害群之马而高兴,但这样的宣传久了,持续发酵,就感觉越来越串味了。对个体的处罚变成对教师整个群体的攻击,对整个教育的质疑。但学生对老师人身、人格的伤害,人们都会说,让着点吧!毕竟还是你学生,年龄还小,不懂事。过后,教师自己还这样宽慰自己。当电视、网上播出教师被学生打伤亦甚身亡的时候,人们都会说,还真有这样的学生?我们教师都感叹!太可惜了,以后学生犯错也不敢管了,保命要紧啊!
如果照此发展,对老师、对学生都不利,对教育、对国家也没有好处。依法治国,依法治挍,对以上两部法律必须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完善,再完善。(中国教育报“家长汇”微社区网友“中国梦之声”)
【新闻链接】
●11月11日,因点名不到遭老师批评,一名女学生向老师泼热水,造成后者严重烫伤。事发地点位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松江校区。伤者为该校法律学院的一名男教师,年约50岁,在该校执教多年。伤人者则为一名大四女生。(《南方都市报》)
●11月14日,吉林市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三(4)班女老师郭鑫在教室内遭到5名学生家长殴打,现场拉架的一位学生家长也被打住院。事件起因是发生于前一天的一次学生间的撕打,郭鑫见本班两名学生被打伤,对(1)班3名学生进行教育,由此遭到了(1)班“小少爷”齐同学家长的殴打,并被警告“以后谁也不许动我家少爷”。(中国新闻网)
●11月26日,深圳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小高在语文课上做数学作业,因老师批评方式过于粗暴,被老师批评并扔了作业本,推倒课桌导致书包文具散落一地,发生激烈冲突。小高发怒,拿起手中的钢笔戳向老师手臂,致使老师手臂被划伤,血流不止。(《南方都市报》)
【网友声音】
@乐乐妈妈:几十年的教学生涯,感触最深的是人格上的尊重变化,现在一些孩子因为家庭富裕自信炫富,看不起老师,从取绰号到顶嘴再到动手,同时,聪明的他们知道老师再怎样也只能批评而已,缺乏办法管理他们,他们的顺从,只是给个面子罢了。
@密毛宠物:面对上课故意捣乱的学生,学校要求不能把学生赶出教室,说不能剥夺他听课的权利。可他在教室,就剥夺其他孩子听课的权利。有个学生连着3天没完成作业了,我和他谈话,还家访,到第四天还是没写。我觉得当老师特别没尊严,就像求学生学习一样,而家长却把学校当成了托儿所。
@红子:记得一年级时,我们班两个孩子打架被我发现后,我狠狠批评了打架的孩子,没想到被打孩子的家长不依不饶,冲到学校说我不负责任,没能力,否则不会发生这种事,我生气拍了桌子,她拍得更狠,骂我素质低,控制不住情绪。我想问问,当老师面对辱骂和侮辱时,连反抗的权利都没有吗?是不是当了老师,就得被打了左脸还得伸出右脸,还得感谢他打得对呢?
@quu:上个星期在我自己身上就发生了这类事情,两名学生打架,一方家长不问缘由,冲到老师宿舍就打人了,感觉很寒心。
@张郎:曾经我当班主任时,一名学生在晚自习时讲话。我把他叫出来,他不承认,一时忍不住打了他一下,他就打电话叫他爸来学校闹。最后,学校把我班主任的职务给撤了,他父亲还扬言要去教育局告我。打人是我的不对,但是我们总得对学生进行教育,其他老师都是装看不见,这符合我们教书育人的宗旨吗?(来源:中国教育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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