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北京市教委公布《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自明年9月1日起,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时间预设于每年3月、11月,面试时间预设于每年5月、12月。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将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以及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等能力。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包括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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