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我省首个学校安全防范标准
◎人防:门卫室每天24小时有人值守
◎物防:校门有效宽度不少于3.5米,高度不低于1.8米
◎技防:在校园周界、教学区等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联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演练,学校与医疗机构建立应急处突医疗保障机制
“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应配备头盔、对讲机、辣椒喷雾剂、盾牌等安保装备。”10月13日,成都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这是我省首个针对校园师生人身安全提出的防范标准,《标准》共分7章24条,涵盖了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四个方面。
该《标准》由成都市教育局和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标准》要求,学校应从具备保安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学校保安人员,所聘专职保安人员须取得成都市公安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并经学校聘用面试合格。
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应统一着装,必须配备九件安保装备,包括:头盔、对讲机、强光手电、钢叉、防刺背心、防割手套、警用胶棍、辣椒喷雾剂、盾牌等安保装备。学生集中进出的校门,每岗每班保安人员不少于2人,学生在6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300名学生增加一名专职保安。《标准》规定:学校大门有效宽度不得少于3.5米,电动伸缩门不低于1.8米,并有报警装置,开启方向符合疏散要求。学校大门应配置隔离装置,在上下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内通过隔离装置设置临时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此外,学校门卫室每天24小时有人值守,应配备警戒带、应急灯、灭火器、救护箱、便携喇叭等应急设备。
今后,学校在校园周界、大门口、门卫室、传达室、安防监控室、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学生宿舍楼(区)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出入口、就餐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水电气热设备阀等重点部位和区域,都要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根据《标准》,学校每学期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应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保人员、应急队伍安全防范培训和一次应急处置暴力袭击校园师生事件的演练,巩固和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学校处置暴力恐怖袭击的能力。
公安部门每学期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对校园内部及周边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督导,同时要求学校与医疗机构,尤其与120急救中心建立应急处突医疗保障机制,并确定附近送医的医院。
目前,成都校园安防的薄弱环节主要是中心城区的民办学校(幼儿园),以及二三圈层的农村学校,这些学校将是下一步加强整改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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