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将加强和改进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
10月10日,复旦大学在其官网公布《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此前发现的复旦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等问题作了分析处理通报。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31日至5月8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复旦大学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7日,巡视组向复旦大学反馈巡视意见。意见指出,复旦大学专项巡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混乱,违规现象突出,存在腐败风险;二是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发生质量事故,存在安全和腐败隐患。
此外,巡视组还指出复旦大学的“校办企业管理中‘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突出,监管制度不健全,校辖附属医院摊子大、权属杂、监管难,极易诱发腐败”。
在10日复旦大学公布整改通报中,记者看到,科研经费、江湾校区基建工程成为校方自行整改的重点,此外,校办企业和校辖附属医院也在整改范围之列。
“通报”介绍,在科研经费方面,经校方专项排查和教育部、科技部核查,2008年至2013年,复旦大学有25个项目在同一时间多渠道申请获得资助,属于重复申报课题;有2个项目涉及的4个专利授权日在项目执行期前,属于用旧专利充抵新课题成果。此外,学校还对配套资金不到位、违规报销经费、未按规定退还结余经费等问题进行了排查。
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复旦大学表示,已对相关项目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将严格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涉嫌违法行为的实验动物部有关人员正由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学校将认真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规范内部管理,强化预算控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科研政策的宣传教育,并配合国家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对于江湾校区基建工程严重违规问题,复旦“通报”称,将限时完成江湾校区建筑幕墙修缮工程,对基建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进行复查,同时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维护学校正当权益。据悉,学校已于今年6月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石材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作出经济赔偿,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石材供应商供应的石材质量进行司法鉴定。目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并将择期进行庭审。
此外,校方还吸取江湾校区2004-2008年基建工程事故教训,在已修订8项校级基建管理制度和15项基建部门内设制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或修订了《基建项目立项报批和计划管理办法》、《基建项目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建各环节工作流程。重新设计修缮工作管理架构和基本流程,修订了《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基建部门内控管理,确定了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和防控措施等。
在对校办企业监管方面,复旦大学表示将从“开展校办企业专项摸底清理和规范处置工作”、“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资产经营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干部教师的企业兼职行为”四方面进行整改与防控,推进校办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
据悉,复旦大学在接到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后,制订了《关于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包括4个方面、56项整改任务,并将其细化为91项整改事项,每一项均明确了牵头校领导、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和时限要求。目前,在91项整改事项中,预定于9月底前完成的60项已基本完成,其余31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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