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校开设的课程有限,必修课的比重过高,学生自主选择空间不大,所谓淘汰制,就形同虚设;而如果没有教师同行评价机制,对教师、课程的评价就完全由学生说了算,那些对学生严格要求、给分较低的老师、课程就可能被无辜淘汰,大学的“水课”会进一步增多。
以后,广东高校中不受欢迎的课程将被淘汰。省教育厅透露,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近期将就完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出台实施意见,此举将有利于教师授课和学生选课的双向选择,对不积极投入教学或者授课水平较差、不受学生欢迎的课程和教师逐步予以淘汰,从而形成教师教学竞争和淘汰机制,促进工科师资队伍的水平提升。
完全学分制本来就是和教师、课程淘汰制相连的——如果学生自由选课、选师,那么,那些没有学生选择的课程、老师当然要被淘汰,以此提高课程质量。但是,要做到这一点,需要真正的完全学分制,同时要完善的导师制。如果学校开设的课程有限,必修课的比重过高,学生自主选择空间不大,所谓淘汰制,就形同虚设;而如果没有教师同行评价机制,对教师、课程的评价就完全由学生说了算,那些对学生严格要求、给分较低的老师、课程就可能被无辜淘汰,大学的“水课”会进一步增多。
我国高校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就开始实行学分制改革,但迄今为止,真正实行完全学分制的学校几乎没有,绝大多数号称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其基本特点有:必修课比重过大,占到80%以上,选修课只有10%多,甚至仅仅是点缀;学校给学生的选课空间很小,如果对一名教师不满,但其他教师的课已选满,学生也不得不选这名老师的课,近年来,由于大学重视学术研究,轻视本科教学,教授能给本科生上课已经不错,根本谈不上学生选择教授的问题;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服务,包括学籍管理、就业服务等,都按学年计划进行,提前毕业的学生只是少数,而延期毕业的学生,就可能遭到就业服务、生活服务(比如在学校寄宿)根本上的尴尬。
因此,最近这几年来,一些地方推出的按学分收费改革,就被质疑为借学分制改革,变相提高学费,但对学生的教育教学服务并没有多大改变。广东出台按学分收费改革的管理办法,千万不能只有按学分收费的措施,而不见学校推行完全学分制。推进完全学分制,要求学校必须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自主设置课程,由此增加学校课程总量,减少必修课比重,增加选修课比例;与之对应,要求每个教师(包括教授、院士)必须为本科学生上课,重视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投入。
实行完全学分制,不仅是扩大学生选择权的过程,也是落实教师教育自主权的过程。教师的教育自主权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教师可自主设置课程,当然这不是说课程设置由某个教师说了算,而是课程的设置,应由学校、学院、系科的教授委员会论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开设相应的课程,不是按行政部署设置课程。
二是教师同行评价。对于教师的上课质量、能力和水平,目前流行学生评价,这是评价教师的一个角度,但如果对教师的评价完全依赖学生评价,也会出现其他问题,比如,学生认为某些基础学科、课程对就业没用,不愿意选,那么,学校是不是不再开设数学、物理、历史等基础课程?再比如,学生认为某个教师要求太严,每次让不少学生挂科,于是给老师差评,假如学校认同学生的评价,将严格要求学生的老师淘汰出局,那么,还有多少老师愿意认真教学、严格要求学生?——在我国,目前还有部分学生是冲着一纸文凭上大学的,在选择选修课时,很多学生争相选择那些要求不严,容易得高分的课程,这提醒教育管理者、学校办学者,不能只以学生的选择、评价作为唯一的依据。
要让学校形成办学特色,建设高质量的课程体系,学生的选择权和教师的自主权,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上,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是现代大学密不可分的组成内容——学校必须拥有办学自主权,但用好办学自主权,需要靠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和学生自治;当前,我国学校管理的问题是,学生没有选择权,教授没有自主权,在整体行政治校的框架下,行政对学生和教师的权利进行调配,结果很难平衡两者的关系,制造出新的问题。只有同步推进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教师教育自主权和学生选择权的改革,才能起到改革的成效。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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