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上购买高考试题答案和无线电传输设备,随后,邀约他人在高考时为其发送试题答案和放哨,被警方抓个正着。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对四名涉案人员作出有罪判决。
为取得高分网购答案及无线电设备
何乐、蒋文、林华均系自贡市某中学2013年高考毕业生,三人为了在全国普通高考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准备购买高考试题答案及无线电传输设备。2013年4月至6月初,何乐先后从互联网上网名为“名师教育”和“先驱店子”等网站,分别购买了2013年高考试题答案和无线电传输设备。随后何乐、蒋文邀约同校高二年级学生张斌及张超,为其在高考时通过无线电传输设备发送高考试题答案和放哨。
2013年6月全国普通高考考试期间,张斌在位于大安区和平乡何乐的租住屋及自流井区三八路租赁的汽车内,通过无线电传输设备向在某中学考场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的何乐、蒋文、林华发送高考语文、数学、理科综合以及英语答案。张超在学校家属区门口河边及大门外为其放哨。2013年6月8日,上述四人被民警抓获并扣押了无线电传输设备。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因未成年免于刑罚
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认定,何乐等人从互联网上购买的高考语文断句题、默写题和英语对话题,与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四川试卷原题答案完全符合,其余客观题答案有部分与原题答案相符,英语短文改错题图片系拍摄高考试题原题。经四川省无线电监测站认定,何乐等购买的无线电传输设备室配置好的一套无线电信号发射和接收系统。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乐、蒋文、张斌、张超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国家秘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何乐、蒋文、张斌在实施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何乐、蒋文、张斌、张超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何乐、蒋文、张斌、张超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遂依法决定对其上述四人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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