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近日发布的《关于检查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目前北京市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仍显滞后,全市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中小学只占37.1%。一些学校的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完全关闭,甚至对学生也不开放。
暑期生活开始了,孩子们如何安排自己的假期?近日,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再次发布了《关于对北京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敦促学校敞开大门,开放体育设施,供学生锻炼身体。
对此,一些学生家长不以为然。小学二年级学生李梓轩的母亲马女士说:“等等看吧,不一定能进得去。”实际上,要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这并不是第一次,而屡次推动的效果却总是差强人意。大多数学校虽然表示“对外界开放”,但也悄然加了一个前提,即“只接待有组织的集体”。
学校体育场馆如何更有效利用,如何满足广大学生家长的需求?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安全仍是首要问题
在北京市体育局官方网站上,详细列出了北京市各个区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中小学名单,包括开放时间,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名单中有学校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开放场所丰富。
记者走访朝阳区、东城区多所学校发现,大部分学校均表示“必须由街道办批准,由街道办和校方联系开放安排”,或是“对与校方签了合作协议的单位”开放。
在北京工业大学附属中学,保安孙学伟介绍,学校设立了一个专门的篮球俱乐部,在每周一至周五的晚上6点到10点,及周末的全天提供篮球场对外租借服务。“但是必须要集体与校方签署合同,办取年卡。”
作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租借的负责部门,北京二中学校办公室也表示无法对个体出租。室内体育馆的租借需要收费,且往往是以附近企业为单位。“如果街道办组织集体活动,我们会免费提供学校操场。”
“有组织的群体”无疑挡住了一些孩子的脚步,这是为什么?
北京市海淀区艺术师范附属小学负责人李学睿认为,这些制度都是基于安全考虑。他同时表示,只要通过居委会的审定,如果附近足球俱乐部开展比赛或者小区开运动会,一般都会批准免费使用学校操场。
“2007年市体育局、市教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明,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与驻地街道(乡镇)合作,免费向有组织的周边社区居民开放。‘有组织’是在文件中特别强调的。”北京市体育局青少办老师石颖丽举例,“如果那些光着膀子、醉酒的人进入学校,不仅难于管理,更会带来安全隐患。”
提前预约或是良方
尽管开放学校场馆会带来管理上的不便,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一些学生来说,可供活动的场地确实有点少。
李梓轩放假后,几乎每天都跟着妈妈在单位里看课外书,只是偶尔被送去学围棋。尽管单位里还有其他已经放假的小朋友,大家会分享各自的玩具,但李梓轩告诉记者,自己还是有些寂寞。
马女士感叹,城市里活动项目多,但大多离家远,如果家门口的学校能向学生开放,该多好啊。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一些学校有变通的措施,既平衡了社会需要又解决了管理上的难题。
北京市第八十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负责人崔老师告诉记者,学校的篮球场和足球场均是室外场地,若要租借需支付一定费用,操场可免费开放,供附近居民散步。
崔老师说,学校的整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相当于一个管理部门,在学校操场对外开放期间全权负责对操场的管理,安全、卫生都有专人负责。“开放的时间都定在晚上或是周末,确保对学生的学习和安全基本会没有影响。”
在北京市陈经纶中学,记者了解到,学校的室内篮球馆、羽毛球馆、游泳馆均可对外来人员开放。篮球馆和羽毛球馆收取一定的费用,需提前预约时间,游泳馆还在暑假开办了“少儿游泳培训班”。
保卫处保安贾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但是学校的安保十分严格。前来健身的外来人员只允许从学校的南门进入,同时会有保安在场馆附近定时巡逻;在游泳馆附近专门设置了一道铁门将学生活动区与游泳馆分开,确保学生不受打扰。
“其实在非学生使用期间,游泳馆对外开放对学校和公众都有好处。”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小王说,学校希望通过对外收费来弥补设施损耗,同时提高资源利用率。
全面开放,还需多方努力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5月23日发布的《关于检查全民健身相关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目前北京市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程度仍显滞后,全市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中小学只占37.1%,比前几年有所下降。本市有中小学1700余所,大多数都有体育设施,而且分布均匀、靠近百姓,但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一些学校的体育场馆在节假日完全关闭,甚至对学生也不开放。
为了推动开放,北京市政府曾在2007年下发《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但由于安全措施、经费补贴和组织管理不到位等因素,一些原本开放的学校感到没有保障,又关上了大门。虽然政策每年都在执行,但效果却每况愈下。
石颖丽指出了现存的几点问题。她说,虽然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对北京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评估每年都会进行,政府每年也会拨款500万元扶持,“但对已开放的600多所学校来说,500万元依然是个小数目,起不到真正的扶持作用”。从教育局方面看,因为学校设施属于教育局的国家财产,若对外开放和经营,属于某种程度上的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教育局的态度也并不积极。
石颖丽认为,要推动《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必须依靠体育局、教育局和街道办多方的共同努力。“体育局负责倡导和执行政府的决议,但不能仅仅由一方负责,需要各个部门在各自的分管领域内共同促进。”
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师申涛在《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问题与对策分析》中提出自己的建议,他认为:“首先,场馆管理者、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体育设施的检查、评估、维护、更新,做好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和安全告示,指导活动者自觉遵守活动项目规则,明确损坏赔偿规定等。其次,招募或聘用具有体育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强对锻炼者的技术指导,重点对身体素质、机能水平、运动技能较差的锻炼者以及对抗性技术性较强运动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设立体育医务监督,对锻炼过程中发生的运动损伤等伤病进行临时处理。严禁传染病患者和无行为责任能力者进入。再次,以社区为单位,实行实名注册,对锻炼者进行身份认证,社区为锻炼者制作发放健身卡。最后,施行保险制度,完善相关法规。”(本报记者 姚晓丹 本报通讯员 张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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