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出台,今后,郑州市幼儿园要分5个等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将和幼儿园等级挂钩。全市幼儿园等级评定由低到高分别为:郑州市合格幼儿园、郑州市二级幼儿园、郑州市一级幼儿园、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等级称号将被撤销。
对幼儿园等级评定,网友众说纷纭,到底利弊何在,值得我们深思。
【正方】
分级是规范办园行为的现实路径
幼儿园分级评定,最大的利好在于满足了家长的选择权和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也充分调动和释放了幼儿园的办学积极性。
近日,据《东方今报》报道,《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出台。该《办法》规定,经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且办园满两年的幼儿园,都可参加等级评定,由幼儿园自愿申报。根据规定,郑州市幼儿园要分五个等级。
乍一看,将幼儿园分为“三六九等”,会产生教育差距,带来新的不公。实则不然,因为这为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铺平了一条梯度发展之路。
近年来,随着学前教育的需求不断加大,各式各样的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由于在办园条件、师资队伍、卫生保健等方面缺少明确的标准,很多幼儿园如同“无头苍蝇”一样,办园盲目随意,办学行为欠缺规范,这势必会影响我国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面对办园实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幼儿园发展很难做到整齐划一。分级评定,打破了幼儿园“一二一,齐步走”的发展格局,促使一部分有实力的幼儿园先“富”起来,最后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学前教育事业规范发展的现实选择。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每一个幼儿园都处在发展的不同阶段,长短不一,不可能从一个普通园一跃成为名园、特色园。每一级的幼儿园都有不同的目标和规范,从创建之初到登上“金字塔”,它们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如同上楼梯一样,需要不断向上攀登。
办园行为的规范和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幼儿园分级,给不同规模、资质的幼儿园搭建一个从普通园到名园再到特色园的梯度发展的平台,使它们从小到大,沿着正确的轨迹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踏实走稳发展的每一步。促使幼儿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摒弃短期效应和急功近利思想,稳步有序扎实提高办园水平。
幼儿园分级评定,最大的利好在于满足了家长的选择权和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同时也充分调动和释放了幼儿园的办学积极性,为学前教育发展营造了比赶超的市场竞争环境。幼儿园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声誉,往往会主动通过对比细则,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查缺补漏,加大办园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通过良性竞争,幼儿园会不断充实自己的办园实力,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等级幼儿园也便于教育主管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教育督导部门每三年复评一次,复评不合格的,撤销其等级称号,能够切实改变“一评定终身”的窘境。教育部门通过级别评定,对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和水平进行实时监管,可以有效避免乱收费、乱涨价等不良行为的发生,给每个幼儿园加上一道规范办学的“紧箍咒”。
当然,幼儿园分级不可能尽善尽美,公众不必盯着它的问题不放。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标本兼顾,全社会也要齐心协力,给予支持,共同朝着让每一个孩子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的目标大步迈进。
实施幼儿园分级评定,驱动学前教育的“动力火车”就会自然生成,在规范办园、科学发展的轨道上阔步向前。(杨启锋作者系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渴口中学教师)
【反方】
幼儿园评等级可能加剧教育不公
以评定等级来确定各幼儿园的不同收费标准,最可能出现的后果不是推动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的提高,而是助长幼儿园之间的恶性竞争。
笔者认为,郑州市出台的办法有助长教育不公之嫌,实不可取。所谓按等级来收费促使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提高是假,借评等级制造幼儿教育不公、推动幼儿园合法涨价是真。
教育不公一直引发着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热议。解决教育不公,唯一的办法是采取措施平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公平合理、平等无差别的教育。幼儿教育,是孩子的启蒙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基点,也是人生的起跑点。如果起点、基点不在同一水平上,又何谈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何谈公民的平等教育权?
难道幼儿园的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只能通过评定等级才能实现,舍此别无他法?难道等级高的幼儿园其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一定高于、优于等级低的幼儿园?而且,我们能保证评定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会有人通过权力、金钱、人情和关系等使自己的幼儿园获得想要的等级吗?
既然坚持评定幼儿园等级,那么请问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是否用一个标准?如果一个标准,对民办幼儿园来说,是否意味着公平合理?如果不是一个标准,又如何比较两者的等级差别(硬件设施仅仅只是构成等级评价体系的一个方面甚至不是最重要的方面)?由于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在投资主体、投资渠道、投资额度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别,甚至根本不具有可比性,如何给它们评定等级?如何确定它们的收费标准?
笔者认为,幼儿园收费,应该坚持公私有别,采取不同的收费制度。对于公办幼儿园应当统一收费标准,避免造成幼儿园之间的不平等、恶性竞争、抢夺生源,加剧幼儿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因为只有收费标准统一,由家长的选择意愿才能判定各个幼儿园的质量和水平差异。否则,收费标准不一,家长选择幼儿园既可能是奔着费用去的,也可能是奔着质量去的,无法准确判断幼儿园的质量。但是对于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则应完全放开,由市场决定。幼儿园保教水平高,愿意送孩子来的家长多,收费标准自然就高;保教水平低,愿意来的孩子少,收费标准肯定就低。运用市场价格机制,有利于推动民办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
以评定等级来确定各幼儿园的不同收费标准,最可能出现的后果不是推动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的提高,而是助长幼儿园之间的恶性竞争,加剧幼儿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同时也为幼儿园收费涨价找到了合法理由。这是我们在制定这一政策时不能不想到的。最重要的是,现在国家明令取消示范性中小学的评比挂牌,难道幼儿园可以例外?(刘运喜作者系湖南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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