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2月14日通报,该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去年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后,广东科技行政系统又一名落马的厅级官员。一位接近广东科技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科技系统官员出事,多与科研经费的发放和产学研项目有关。(《第一财经日报》2月17日)
原本用来促进科技创新的科研经费和产学研项目扶持资金,成了资金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机构和人士共同争抢的“唐僧肉”,而且不是个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2月13日对外披露,广州检方2013年立案查处该市科技信息系统腐败窝案25件29人,其中涉及局级官员1人,处级官员7人,涉案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今年1月,佛山市科技工作会议披露,去年以来佛山科技系统接连爆出腐败窝案、串案,有科技局内部人员涉嫌通过伪造事项申请材料帮企业骗取政府科技补贴。
可以说,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漏洞,点燃了一些机构和个人的贪婪之火。
以《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为例,该通知将课题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其中直接费用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比如房租、水、电、气、暖的消耗,以及绩效支出等。
这些费用中,除了设备需要按照招标程序来采购外,其他费用的使用基本上都掌握在课题组手中。特别是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等,几乎成了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套取科研经费的最好借口。比如,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宋茂强,伙同其妻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他负责北邮“核高基”项目中一个课题的指南编写,200万元经费除了50万元设备费,剩下的150万元全是由其确定发放标准的劳务费。虽然财政部要求北京邮电大学为课题设立了银行特设账户,款项专用,但由于劳务费的发放标准掌握在宋茂强手中,就让他冒领费用有了可乘之机。
也正因为科研经费可以被冒领和挪作它用,一些手中掌握各种科研经费和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部门,开始利用其来寻租,从中谋取不法利益。而科研结构和科研人员为了获得科研经费和扶持项目,也乐于和这些部门结成利益同盟。比如,《第一财经日报》的上述报道说,曾有一名高校科研工作者表示,其所在高校曾申请到一个100万元的项目,光介绍费就要60万元,剩下的40万元两名合作老师分。这样得来的科研经费,自然难以真正用到科研上。
而要避免科研经费沦为“唐僧肉”,不妨学学美国的经验。美国科研经费虽也包含人员费用,但其用途只包括相关人员的培训费、学术交流费,而不像国内那样吃喝拉撒睡费用,甚至旅游度假费都可以全包。更重要的是,美国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对科研经费进行全程监管。以世界上最大的医学研究机构、每年预算超过300亿美元的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为例,事前监督主要是严格项目立项申请和审查,避免人情项目、欺诈项目;事中监督主要是审查项目进度、成果发表、经费使用等情况,确保科研经费使用正当;事后监督主要是经费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受资助单位必须纠正或退还资助款项,并可提交司法处理。还有,美国很多大学开设有科研职业道德课程。某个科学家一旦被发现有违规行为,即使够不上法律制裁,在同行中也会身败名裂,吃不上“科学饭”了。
严格的制度设计,外加科学人伦的自我约束,科研经费自然就很难沦为“唐僧肉”。宋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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