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了《辽宁省教育网站前置审批暂行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非教育机构原则上不得开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网站。未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任何教育网站不得冠以“辽宁”字样。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的公益信息,任何教育网站不得进行有偿服务。凡冠以政府职能部门名称的教育网站,均不得进行有偿服务。(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丁 宁 实习生 颜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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