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9月12日起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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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9月12日起申请学位

据北京市自考办消息,今年6月的本科毕业生及2004年12月由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7个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12日至15日期间申请学士学位。

据悉,北京自考多数专业学士学位申请一年两次,人大主考的7个专业学士学位申请一年一次。办理本科学士学位申请的考生,一般是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领取学士学位申请表,大概一个月以后按市自考办所通知时间交回填写好的学士学位申请表。

本次有22个本科专业的考生申请学位。据了解,凡申请学位的考生需递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不同情况的考生递交的学位材料不同,大致分两种情况:一是专科接考本科的考生,需交专科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另外,用外语等级证书免考外语(二)课程的考生,还要交等级证书的复印件;用毕业证书免考课程的考生,还要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对于自考(学历文凭考试)专科接自考相同专业本科的考生,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但在申请学位时同样要交专、本科毕业证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二是本科接本科的考生,需要交两个本科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

提醒所有办理学位申请的考生,递交的专、本科学籍档案材料一定要完整,不是简单的成绩登记表。每位考生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都要经过市自考办的初审,及主考院校学位委员会复审。通过后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另据了解,专业不同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有很大差异,具体安排依据学士学位证书从主考高校返回的情况而定,考生可关注北京考试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公布的信息。

现在距离递交材料的时间已不到一周,考生应再次认真检查自己的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表格的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存在漏填、错填、填写不规范等情况,要求盖章的地方是否已经盖好。另外,考生在递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时要带着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所有材料都装入《学士学位》口袋中,并将“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手续的说明”贴在信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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