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将于2014年1月4日开考。此次考试,黑龙江省报名人数共计57954人。报考考生中,应届本科毕业生35292人,占报考总人数的60.9%,非应届本科毕业生22662人,占报考总人数的39.1%。
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本次考试全部采用标准化考场,启动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对考试过程中的考生行为、监考行为和考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在统考科目考试时统一配发文具(包括碳素笔2支,2B自动铅笔1支(含替换芯),直尺1把、橡皮1块),同时每个考场配备一台计时石英表。考生考试时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不得携带文具及佩戴手表进入考场,否则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据了解,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黑龙江省招考办将考生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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