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财政局调整了研究生资助体系,在助学金、奖学金等方面都加大了支持力度。如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将调整至8400元/生/年。
北京市财政局表示,北京采取措施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包括制定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至700元/生/月、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至1200元/生/月。
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支持范围也扩大至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的标准,及在校博士研究生人数80%、在校硕士研究生人数50%的比例给予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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