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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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前提

今天下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郭新立、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王延觉、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副司长张东刚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郭新立表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改革,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根本前提和保证。

郭新立介绍,研究生培养机制重点改革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结构调整。研究生教育的系统质量主要体现在规模及其分布、学科类型结构域社会需求的匹配程度,为了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省教育的规模、学科、类型、布局等要素之间以及要素内部需要建立良性的调节机制,工作重心在于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具体表现在:合理确定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完善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分类培养体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形成支撑发展需求、符合学科规律的学科结构,形成区域特色突出、协调发展的布局。

第二,模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提高质量的关键,改革现行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建立现代研究生培养制度,要遵循研究生教育的特征和规律,围绕提高科研与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加科学地设定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形成贯穿培养全过程的质量保证制度,增强培养过程的开放性、国际性。主要从以下方面予以推进:着重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行业、企业的结合,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加强研究生教学改革与学习管理,推动高校与科研机构的联合培养,深化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注重研究生创新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育。

第三,创新制度。结构调整和模式创新需要来自体制与制度的激励、引导和调节,其核心是处于培养单位自主权中心的学科设置权、学位授予权、招生考试权、质量评价权等权利的配置,以及规范和保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治理结构和法规政策体系,要在明晰与规范权力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和产业作用、健全单位自主、自律与制衡的机制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主要包括:形成有利于提高质量和学科发展的学科设置机制;规范和完善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突出学科条件和发展潜力的学位授权制度;完善突出对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考察的招生考试制度;建立适应需要、立足学科的质量框架体系以及分类引导、多元监控的质量监督制度,推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修订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第四,支持保障。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及其政策、学科与培养基地的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等因素,支撑并影响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质量的提高。培养机制改革顺利进行,离不开持续有力的支持保障。主要工作包括:加大研究生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健全研究生奖助政策和资助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快政府管理方式和培养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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