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报告厅举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夏道虎、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陈连福、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李文生、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马海滨、王利民、政治部教育培训部部长胡卫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保京、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等出席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首先代表学校对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达成联合培养协议表示祝贺,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人民大学法学教育提供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法学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的研究生,为检察系统输送高素质的专门法律人才,这正体现出人大法学院的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和特色,希望双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合作交流。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夏道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的重要意义,此举是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深化检察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
韩大元院长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人大法学院签署的合作协议,对于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学教育部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将有利于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学教育部门共同推动法治发展、推动法学教育的完善。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是法学教育改革的积极探索,将在四个方面发挥重要重要作用:一是将进一步推动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发展;二是为司法实务部门和法学教育部门的合作交流增加了新的途径,为实现双方良性互动提供了有效平台;三是进一步探索如何培养既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完善法律职业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四是探索培养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复合型专门法律人才。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陈连福表示,要防止和有力打击职务犯罪,必须具备一支高素质的职务犯罪侦查队伍,这要求从高校中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此次与人大法学院合作培养研究生对于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为职务犯罪侦查提供一个新的平台,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研究生计划,从2010年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在每年入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20名学生,作为职务犯罪侦查方向法律硕士研究生(3年制实务型人才);在每年入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中选拔5至8名学生作为职务犯罪侦查方向法学硕士研究生(2年制研究型人才)。学生入学后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相关的培养方案学习,法学院将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增加检察学、职务犯罪侦查学、职务犯罪侦查证据学、职务犯罪侦查实务、职务犯罪侦查技能等有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方面的课程,并聘请最高检等部门的兼职教授来指导其学习,组织学生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进行3至6个月的实习。该方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通过国家和检察机关的各项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将由检察机关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录用。
联合培养职务犯罪侦查方向硕士生是继续深化检校合作、加强高层次职务犯罪侦查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科优势与检察机关侦查实践经验和业务优势的结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实践性、专业化、高层次职务犯罪侦查人才的培养。(蒋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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