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四川大学2013年上半年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授位申请,即本次只受理在2011年6月以后毕业的自考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
(2)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4)通过四川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为取得自考考籍至申请学位前。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四川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
(5)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不能申请授位。
二、申请本次学士学位程序如下:
请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及时在www.51100.net上进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后打印一份与学位申请材料一并带到川大自考办审核。
申请学士学位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2份。
(2)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毕业生档案(考生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有更改姓名请带上相关的户籍证明。
(7)毕业论文1份(毕业论文的封面请照样表准备)。
(8)在自考助学班就读不到一年就取得了本科毕业证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课程的转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相关文字说明材料。
(9)3张一寸、1张两寸修剪整齐的近期同底蓝色背景证件照(照片背面用园珠笔写上姓名、专业)。
(10)网上申报学位填写资料的打印件及申请表的电子文档。
(11)非川大自考助学班的学生须缴纳学位受理及材料审验费200元。
三、申请学士学位注意事项:
(1)本科毕业生档案(毕业生登记表、学籍表)如已交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的,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提出,也可由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复印后盖鲜章;如考生未交档案但已密封的请于5月6-7日到川大自考办拆封复印重封后再填学士学位申请表。
(2)学生在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时,认真仔细阅读表下备注,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填写,在课程填写时严格按照学籍表顺序,上下左右不得互换,自考生没有主干课程,平均成绩不含论文成绩。表上所有内容必须是在计算机上填写好后单面打印,不得手填;申请表的第二页不需要学生填写和盖章。到校审核材料时请带上申请表的电子文档。
(3)为了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请学生尽量本人前来办理。
(4)毕业证正在办理的学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
(5)本次申报学位证的领取时间请随时关注www.51100.net上相关信息。
四、申请学士学位特别提醒:
(1)学生在www.51100.net上注册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7日。
(2)请学生在2013年5月6日至5月8日9:00——17:00将打印材料及学位申请材料一并带到川大自考办审核。
(3)学位申请表上要求填写的“入学时间”,为学籍表上“取得学籍时间”。
五、申办学士学位地点:
科华街10号展业大厦四楼 四川大学自考办404B(会议室)
联系电话:85405561
四川大学201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申报网址:http://www.51100.net/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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