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聘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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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体育职业学院招聘7人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专业建设负责人2名(休闲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各1名);

人文社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1名;

教学管理岗1名;简章发布地址:公务员考试信息网(http://www.sdsgwy.com)

教育督导岗1名;

电教室管理兼计算机教师1名;

办公室文秘岗1名。

报考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热爱学校工作,愿意为体育教育事业服务。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北京市城镇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岗位条件

1.专业建设负责人(休闲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体育、经济及相关专业毕业;

(3)对体育产业发展及市场动态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有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在休闲体育、户外教育、体育市场营销、体育赛事组织、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培训以及运动康复等一个或多个领域3年以上从业经历;

(6)具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育指导师、户外教育师、体育经纪人等一个或多个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人文社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历史或相关专业毕业;

(3)中共党员;

(4)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高校从教经历。

3. 教学管理岗: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体育、经济及相关专业毕业;

(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高校从教经历;

(4)具有2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4. 教育督导岗: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体育、经济及相关专业;

(3)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高校从教经历;

(4)取得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5)具有2年以上教育督导工作经历。

5.电教室管理兼计算机教师: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及应用相关专业毕业;

(3)熟悉电教基本常识和各种电教设备及软件的性能、使用、维护方法;

(4)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高校从教经历;

(5)取得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资格证书;

(6)具有2年以上电教管理工作经历。

6.办公室文秘岗: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或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能够熟练撰写各类公文及材料;

(4)具有2年以上办公室相关工作经历。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2日09∶30 -11∶30,14∶30 —16∶30。

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办公楼215室(综合办公室)。

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教师岗、教学管理岗、教育督导岗需进行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如有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综合成绩,初步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刚,联系电话:010-872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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