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311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第二次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截至现场确认当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含户口在京、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须本人亲自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4年7 月16日9:00—14: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
3、报名者须于2014年7月15日下午15:00前先登录www.rc.bjedu.cn(海淀区教育人才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每人限填写一个岗位信息)。
(二)现场报名时所需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1、网上填写合格人员,通过网上系统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社会人员)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卡)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一般均为现场确认当日(若报名人员已经考试合格、评审通过但尚未领到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或相关证明);
6、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
(一)初试(笔试)
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初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将拟进入复试人员相关材料交区教委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三)复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复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海淀区教育人才网(www.rc.bjedu.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014年第二次北京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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