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自考部分专业课程过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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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自考部分专业课程过渡办法的通知

各试点专业主考学校:

为使我省新开考的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与原开考的对应专业能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 2008年7月之前新旧专业考试课程同时安排,从 2008年7月考试起不再安排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方向)、旅游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技术等旧专业课程考试,旧专业停考后按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执行。请各校根据专业课程设置和考试课程安排,切实做好助学辅导工作,确保自学考试质量。

除旅游管理专业(专科)外,面向社会开考的会计、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仍按原考试计划开考。

信息来源:泉州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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