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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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我市各级机关2013年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二次调剂”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下半年公务员招考面向参加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0日至1995年1月10日期间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三、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四、考试安排(一)公共科目笔试1、考试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3月2日(周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笔试在北京举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3年3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4、打印成绩单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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