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北京城镇户口,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4.招录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报名方法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2日至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昌平区回龙观地区办事处312室(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199号);
(三)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2张;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
联 系 人:张月利 卜艳芳
联系电话:8174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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