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教局2012年招考20名工作人员
招考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电工20名(限男性)
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高压或低压电工操作证。
(二)中式烹调师30名(男女不限)
要求:持有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身体健康。
(三)护工35名(男女不限)
要求:经市教委批准成立的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或其他医科大学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四)管道工10名(限男性)
要求:持有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计算机维修工40名(男女不限)
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
(六)财会统计30名(男女不限)
要求:持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摄影师20名(男女不限)
要求:持有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纪录;
(二)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持有高级技术等级证书者,年龄可酌情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后,符合招收录用条件;
(五)具有所从事工种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证书,以及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市劳教局政治部人事警务处,邮政编码:100036,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考”字样http://www.sdsgwy.com/。
(二)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6月5日,报名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三)需邮寄的材料
1、 北京市劳教局2012年公开招考工勤人员报名表 (见附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请报考者按以上顺序准备齐全,以免因缺少材料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考工勤人员公告。
(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人员。
(三)专业知识笔试。组织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拟招录数量确定各岗位的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现场查验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和证件原件。
(五)组织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严格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被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待遇。
上述程序的相关公告将在北京市劳教局网站(www.bjlj.gov.cn)上进行公布,http://www.sdsgwy.com/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联 系 人:庄蕊
联系电话:010-5178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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