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自治区面向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岗前培训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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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自治区面向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岗前培训有关事项

有关要求

1.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档案转交所报考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保管。

2.培训期间发放生活补贴,学员自带行李和生活用品,伙食费自理。

3.培训期间要遵守各项纪律,服从院校管理。培训结束后必须通过“双语”口语考试和综合考核。培训合格人员按照报考职位分配到四地州乡镇机关工作,培训不合格或中途放弃培训的,取消资格,培训费用及发放的生活补贴须交回培训点。

4.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报到或参加培训的,请在报到时间内与岗前培训院校老师联系并说明情况;逾期未报到,也未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联系方式

1.自治区公务员培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24号。可乘坐36路、30路、917路、920路公交车在培训中心站下车。

联 系 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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