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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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2、少数民族(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考生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的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3、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和田户籍。4、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教育、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原工作单位同意后可报考);(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4)2011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弄虚作假,作弊等行为的人员;(5)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6)现役军人。(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职位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办工作人员2人,财务财会专业1人,建筑类专业1人。

招聘程序(一)报名与确认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1、报名时间:2012年9月9日-9月18日(北京时间10:00-20:00)。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具体方法:如实填写《2013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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