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校2013年招聘10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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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党校2013年招聘10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及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招聘岗位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身高要求: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6、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园网(www.xjdx.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7月4日至7月11日。(二)报名与资格初审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现场报名报考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党委党校校园网(www.xjdx.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三)考试考试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言考试者不加分,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1、笔试(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授权统一命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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