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部分职位户籍要求详见职位表。2、在阿勒泰地区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上述各类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内: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3、已签订协议正在参加自治区对口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4、已在机关、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二)报考条件l、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5、具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即:1976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笔试1、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6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2、笔试科目:(1)《职业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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