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12年招聘181名警务室协警
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初中以上学历;
4、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警察、司法院校等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可放宽到40岁);
5、塔城市户籍;
6、农村警务室协警按照警务室所辖区域内招录。
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5日—4月10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10:00—13:30(北京时间)
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2、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持《2012年塔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报名表
3、报名地点、联系人: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市左公路市委党校东侧院内)
联系人:贺慧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233972
张伟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234562
张玉忠(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6223890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40元。
6、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2年4月11日— 4月1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7、资格审查要求(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复员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塔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协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命题)。
3、笔试语种:汉语答题(如使用本民族文字答题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 “哈、维、蒙、柯、锡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2)警察、司法院校、复转军人及法律专业毕业生加10分。
5、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3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塔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笔试成绩的公布:
2012年4月14日—4月16日在塔城市委、政府综合楼、报名点、塔城市党建网(tc.xjkunlun.cn /tcsdjw/index.htm)公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的公布
2012年4月17日—4月19日在塔城市委、政府综合楼和报名点、塔城市党建网(tc.xjkunlun.cn /tcsdjw/index.htm)公示面试成绩。
(四)体能测试
1、按照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进入体能测试。
2、面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咨询电话: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1-6234562
市综治办:0901-622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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