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招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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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招考工作

2012年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二批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招考工作

培养计划

阿克苏地区201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计划1500名,岗位包括双语特岗教师、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岗位;中央驻疆企业、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区属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

报名条件

1、2010一2011年毕业的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2002-201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生兼顾已纳入第一批培养计划未出行人员,(地直户籍或地直生源纳入阿克苏市属地实施范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政治素质好,有良好品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文化知识或专业条件;

4、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家庭支持、体检合格者。

5、愿意到浙江省培养见习2年,并签订培养和就业协议。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在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5、自治区第一批培养计划自愿放弃人员。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2年阿克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浙江省培养人员岗位表

招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政审

1、报名、政审和资格审查。此次招考,报名、政审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政审表(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社区(乡镇场)审核盖章)、报名表及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县(市)人事部门现场办理报名与资格审查手续。

2、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按所学专业报名,每人限报2个岗位,其中必须有一个企业岗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双语特岗教师、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两年培养期满考试考核合格、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协议预定岗位直接进编上岗;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一律进入乡镇公益性岗位就业。

报考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医疗卫生岗位的学员必须是医疗卫生相关专业毕业。

企业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实习等同于试用期,按照协议预定岗位上岗,用工形式一律为劳动合同制,首期合同期原则上不低于5年。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当地派出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学历、专业、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

5、报名、政审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2年1月16日-2月10日。10:00-19:00(北京时间)。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地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组织政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培养计划分配名额择优选拔确定培养人员。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准考证发放时间:政审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2月15日到指定的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星期日)11:00-13:00(北京时间)。

4、考试地点:在阿克苏地区统一设置考场。详见准考证。

5、考试费用:所有考生免考试费。

6、成绩公布:于2012年3月16日由各县(市)负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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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2年3月19-20日。

根据招考计划与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各县(市)人事部门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培养资格,在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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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期间的管理与考核

(一)军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2012年3月22-31日,由各县(市)武装部组织实施,统一为参训人员购置军训用品。军训时间10天。

(二)赴浙江省进行培养、实习

1、各县(市)统一组织培养人员于2012年4月5日左右赴浙江省指定的培养点进行岗前培养、实习。

2、培养人员实行集中统一食宿。

3、培养期间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安排到相关业务部门实习。重点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4、培养时间2年,培养期间,培养人员免交培养、食宿费,每年安排学员在8月份探亲一次30天(往返交通费按火车硬座标准报销)。自治区统一为参加培养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200元,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贴500元。

5、培养院校放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工作队会同援阿县市安排社会实践活动。

6、培养人员参加培养期间须服从管理,培养期满考试考核合格者,统一发放培养合格证书,作为上岗和职称评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制度或考试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退回原籍,并责令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今后不得再参加培养计划。

各县(市)报名点及咨询电话:

阿克苏市现场报名点:阿克苏市人事局就业办(阿克苏市南大街41号市社保局3楼),电话0997-2611902

库车县现场报名点:库车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7779802 7779860

沙雅县现场报名点:沙雅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15292380313

新和县现场报名点:新和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8129246

拜城县现场报名点:拜城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8693129

温宿县现场报名点:温宿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4538551

阿瓦提现场报名点:阿瓦提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5128559

乌什县现场报名点:乌什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5327680

柯坪县现场报名点:柯坪县人力资源市场,电话0997-582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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