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新疆基层政法干警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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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基层政法干警招考简章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2010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公务员简章

报名与确认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0年7月3日9:30时—7月7日18:00时(北京时间,以下类同)。 2、缴费时间 2010年7月4日—7月9日(每天10:00时—18:00时)。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2010年自治区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为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培养355名公务员。经培养合格后,定向录用到自治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工作。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2008年、2009年、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新疆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3、具有新疆户籍的部队已退役士兵。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特岗教师“四项目”人员。 5、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用汉文统一命制。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25日18:00时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公布。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3人(含3人)以下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4人(含4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需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 织 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 育 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 务 员 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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