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宁夏吴忠黄河大桥辅道桥撤销了存在10年的收费站,但政府部门却在路口设置路障,让行人和车辆难以通行。据说,此举是担心有安全风险。对此,你怎么看?
收费10年的黄河大桥撤销了收费站,本是利民的好政策,是值得鼓励的。但政府部门却在路口设置路障,让行人和车辆难以通行。如果简单说此举是担心道路有安全风险,显得过于牵强。对于这一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分析,全面看待。一方面,撤销收费站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这样可以大幅度减少过路车辆的成本,真正做到公共基础建设服务于民,还利于民,是值得大力提倡的。另一方面,撤销收费站,同时撤销服务是相关部门不应该有的行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这种行为暴露了大桥管理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工作态度。无论是一撤了之还是一封停之,都与民众期待相去甚远。与收费模式下的工作状态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就难免让公众产生有关部门不情不愿、推卸责任的印象。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如果简单以自身的眼前利益为最终利益,甚至会引发群众“既得利益阻挡改革”之类的感想。第二,这种行为暴露了大桥管理部门粗暴的工作方式。对于撤销收费站后,一时之间就撂挑子,对大桥管理工作不管不顾,甚至是以安全无法保证威胁群众,这种粗暴的工作方式是极为不可取的。对于群众工作,服务群众不应该只是口号,而应该是实实在在为群众所做的每一件基层工作,每一项简单的服务。第三,这种现象的出现是监管缺失的表现。取消收费之后就没有了道路安全保障,没有了收费,就“买”不来服务,相关的监管部门任由这种现象出现,对此也应负有责任。取消收费只是道路服务中的一个环节,取消之后的道路质量维护,交通畅通保证,车辆超载监管,都需要相应的部门来监督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当地大桥管理部门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加强监督管理。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虽然大桥免费,但是服务不会免。这正是考察政府服务意识的好机会。作为服务型政府对待群众就应该热情,不会因为不收费就“买”不了政府的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也是政府工作的宗旨。同时,有收费时监督工作很重要,没有收费的时候,监督工作就更为重要了。因为路桥可以免费,但管理不能免责。不但不能免责,更应强化管理、提升服务、加强监管。在公共资源免费情况下,面对出现许多新情况、新课题,监管部门不仅不能缺席,而且需要有所调整和创新。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我们应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公共政策的制定要问计于民、反复论证、认真评估。任何公共政策的实施都需要一个磨合的过程,有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各种梗阻,不断积累经验,顺利度过磨合期,更好的为群众服务,真正把好事办好。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