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事业单位2012年招聘技术人才
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宁夏户籍或宁夏生源者优先录用。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与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中卫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中卫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2、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2012年5月14日—20日8:00—12:0014:30—18:3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联系方式
中卫市教育局人事师资科
联系电话:0955-7028628联系人:路永平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955-7063908联系人:张正权
4、报名程序与资格初审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考生,须从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卫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报名时,由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中卫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须供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
(二)面试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中卫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中卫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
2、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3:1比例时,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和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卫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满分为100分),否则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
4、面试分值: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70分,专业知识问答3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由中卫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面试前3天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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