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夏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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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宁夏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0年宁夏教师招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笔试成绩,考生可于笔试结束后10日后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含加分)。

(一)面试前,市、县(区)招聘人员的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集中统一进行资格条件及加分复审;区直部门招聘人员的由区直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集中统一进行资格条件及加分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所在市县和区直主管部门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段内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二)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复印件;区外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毕业生,须携带由生源地原户口注销页的户口或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届毕业生须携带在读院校学籍管理和所在院系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和复印件)、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岗位相关要求的其它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加分复审的人员,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因公牺牲评定为烈士的,其配偶、子女加分须提供烈士证书和户口本;回族考生加分须提供户口本;在宁夏服务的2010年4月以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分的考生(或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农村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基层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岗服务及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加分复核今年,为了方便考生,在宁夏服务的2010年4月以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分(或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农村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不需要再到区直相关部门开据加分证明(但必须开据基层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岗服务及考核情况的证明材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办公、集中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届时,由招聘的市县(区)和区直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及加分复审的基础上,将需要进行加分复核考生的加分证明材料,统一收齐后,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地点进行加分复核。(四)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招聘资格。(五)经过资格复审及加分复核的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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