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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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一、考试目标

1.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学和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能运用这些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和中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问题。

2.理解中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的规律,掌握德育原则和德育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动的能力。

3.掌握中学生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能指导学生进行有效的学习。

4.理解中学生生理、心理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心理辅导的基本方法。

5.掌握班级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了解学习环境、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知识,具有设计一般课外活动的能力。

6.掌握教师心理,促进教师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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