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工作是“十二五”期间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基层筹集专业技术人才和解决学生就业 的有效办法。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科室与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保证将各项工 作落到实处。对在以往振兴计划实施过程中不能及时组织签约、安置到岗学生、不能按时兑现工资、工作懈怠拖沓的区县要限制参与2015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 教从事农技服务计划。
2、 学校就业部门承担的网上报名初审工作是整个招录工作的基础。各有关院校要依据文件规定及时审核,实事求是,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要认真核实学生填报资料的 真实性、有效性,尤其是对学生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和在校期间的学习表现与家庭困难状况要严格把关,出现审核不严、虚假填报等违反规定的情况,将严肃追 究责任人,并限制相关院校参加下一年度助学金计划。
3、 各市在资格验证、考试、面试招录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主,不能限定本地生源,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做到专业与 岗位的供需匹配。在考录过程中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不得超计划录取。在资格审查时,要对报名登记表、本人学生证、身份 证、《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
4、各市要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上报初录名单和有关材料,省人社厅将根据各市工作进度逐市及时核准批复。全部工作应于2015年元月31日前结束。逾期不报者将取消参与下一年度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资格。
5、宣传工作是保证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计划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关键,各市县和学校要加强该项工作的政策宣传,落实到位。
6、振兴计划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确定的签约学生,经省人社厅核准、考核无违反协议行为,档案和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区县,学生持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到签约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工作,不再另行考试。
7、陕政办发〔2011〕46号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参加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定期考核。对优秀人 员予以表彰,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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