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阅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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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阅读一

寒门”读书梦,见证复兴路

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家里出个大学生就意味着有了“见世面”和“有出息”的人;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文化复兴则是通向文明、富强和繁荣之路的基石

诗人陆游曾写道:“吾家世守农桑业,一挂朝衣即力耕。汝但从师劝学问,不须念我叱牛声。”这首诗,映照出农民家庭自古以来的生存状态和美好追求:通过读书改变命运,成就梦想。

我的祖辈有过悠长的读书梦。1939年的一个冬日,爷爷推着土车去衡山修铁路,想挣点钱养家糊口,一车泥土能换一个纸条。两个月后,他拿着一把纸条去兑换钱,途中见一人“知书达礼”,便颤悠悠地从衣袋中拿出纸条让其辨认。谁知,那人却暗中偷梁换柱,用同类的纸条把爷爷几个月的血汗钱骗走。结果,钱没兑一分,还挨了工头一顿毒打,爷爷又气又急,口吐鲜血,卧床不起。临终,他对奶奶说:“我这辈子吃了不识字的亏,就是卖掉家产也要让伢子学文化,长见识!”他把唯一的希望留给了父亲,带着未竟的读书梦离开了人世。

父亲8岁时,奶奶忍痛卖掉了陪嫁的银戒指与手镯,把他送到一家私塾。没想到,入学不到两天,就被地主赶了出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穷鬼蛋还想读古书?欠着我两担谷,老老实实替我家放牛还债!”于是,父亲的读书梦又化为泡影。

新中国成立后,父亲才学会了写自己的名字。我5岁那年,他把我与二姐一起送进学堂:“赶上了好光景,你们有书读了。只有读书,才能跳出农村,才有出息。”并且形象地说:“肚中有了墨水,就是变只狗,到了城里,也能多拣点骨头。”我从父亲那种坚定且充满期盼的目光中,感受到了信心和力量。

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父亲高兴得以为家里真的要出“秀才”了。谁知,我参加1979年高考落榜,大学梦被击得粉碎。父亲并不气馁,让我一边种田、一边自学写作,在农村改革发展的热潮中寻找出路。经过13年不懈笔耕,我于1992年被衡山县委宣传部破格录用为新闻专干。1995年2月,我又被调到衡阳市委机关工作,终成“草根世家”的第一个“秀才”。2010年8月,儿子考上了西安美术学院,我家终于有了第一个大学生。在学校,他以祖辈“读书梦”为背景进行创作,作品获得了一等奖。

国家富,民则富;国家强,民则强。回顾一家四代人的读书梦,我深切地感到,我们党将一个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建设成一个欣欣向荣的新中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也为无数人的梦想铺设了平台。目前,农村早已普及9年义务教育,城乡居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读书梦离我们不再遥远。

历史早已充分证明,没有国家的强盛,哪有实现个人梦想的空间?没有国家的富裕,怎会有个人的小康?家国共梦,国家强大了,每个人都有梦想成真的机会。而只要怀抱梦想,努力奋斗,把握机会,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家里出个大学生就意味着有了“见世面”和“有出息”的人;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而言,文化复兴则是通向文明、富强和繁荣之路的基石。感悟祖祖辈辈的读书梦,我体会着艰辛,更看到了希望。

行政执法亟待资格把关 法律底线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

“合同工”、“临时工”再次聚拢舆论目光。《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广东此举并非首吃螃蟹。自2012年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河南、重庆、黑龙江、云南昆明等多地先后出台过“禁止临时工参与行政执法”的明文规定。广东此次仍能引发舆论“激动”,盖因现实与法理的错位:临聘工、合同工,仍是当下执法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屡见报端的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事件中,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推到前台当“挡箭牌”。最近陕西延安城管执法人员被指残暴地“跳起来踩头”,当地回应也称“涉事人为临时工”。

法理上早已丧失了正当性,现实中却总能顽固生存,当然有现实的复杂性:能拿到桌面上说的是“正规编制少、工作量大,我们又有这样那样的新情况、新任务,不得已而为之”;拿不到桌面上说的则可能是,“临聘人员”执法,比起正式职工来成本小、干活多、好管理、易指挥,出了问题还可以断尾求生,不啻一道便利的“防火墙”。

可关键在于,我们不能容忍“小道理”随便就挤走“大道理”,也不该容忍法理向现实无限度地迁就妥协。一波又一波的“临时工”横行执法,引发舆论强烈不满,已严重冲刷了权力公信,成为法律威严之“伤”,必须着眼于全国范围,正本清源,有一个“一揽子”解决思路。

首先是再度明确临时工执法的非正义、违法性。行政单位不能非法用工,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凡签订合同就是单位职工,“临时聘用”显然不能成为避责的挡箭牌,相反,追究起责任来甚至要“罪加一等”——为什么要聘用这么多临时工?如此倚重临时工干活,“正式工”是否涉嫌团体性偷懒?

其次是对辅助人员的规模、权限、任务必须廓清边界。即便有的领域暂时离不开临聘人员,需要时间过渡,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工作不能做,也必须限定得一目了然,绝对不能眉毛胡子分不清。有权必有责,无责必无良,这是权力运行的基本逻辑。随意将执法权授予临聘人员,一旦闯祸被揪出来,执法单位必须被倒追责任。法律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用来规范权力运行的。行政执法队伍,尤其要成为依法执法的典范。

短期来看,有些单位使用临聘人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苦衷,但苦衷绝不是对法律置若罔闻的借口。苦衷之外,还有起码的底线——无条件地遵守法律、确定性的执法授权、极高透明度的公众监督,这些都是行政权运行最基本的要求,是不容任何状况压倒的最大道理。法律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底线之上,方是具体执法部门可寻找办法、解决现实需要的求解空间。这是我们对待行政伦理的基本态度,也是树立法治思维、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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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20万聘任制公务员的诱惑 北京市将首次以聘任制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公务员,担任市科委、交通委和经开区管委会三部门的高级主管职位,年薪不低于20万元。消息甫出,引起关注。(相关报道见昨日《京华时报

地方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早有先例。但北京市“海选”聘任制公务员,引发舆论关切,离不开两个看点——“无编制”“高薪酬”。而它指向的公务员选任机制“转轨”,也承接着公众对打破“铁饭碗”的期待。

在“考碗族”盛行的语境中,这“饭碗”是铁的,还是磁的,对公众的观念导向判若天壤。“公考热”高烧不退,就跟“铁饭碗”的诱惑有关。

也因如此,不少人担心这会加剧“寻租性努力”,造成人才配置的失衡。而聘任制,无疑是可行的纠偏路径:以弹性的合同管理取代刚性的身份保障,以绩效评估为支点,建立起“能进能出”的灵活机制。在“能者上”的淘汰规则下,这也能提升行政效率。以聘任制为杠杆,撬动低流动的任用机制,或能消融阶层固化,促进社会公平。

当然,在推行聘任制时,须规避“干扰波”。聘任公务员,也少不了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等环节,它须依附于程式化的制度架构上。在此过程中,它能否杜绝徇私舞弊乱象,亟待拷问。

再者,就现实看来,许多聘任公务员的试点中,“重任轻聘”态势很是突出。它重视人才任用,却动辄疏忽了对应的考核与评价,很少有人因不堪大任而退出。唯有健全退出制,方可补全聘任制的“缺角”。

聘任公务员,“高薪”之下,还须以“高效”托底。但愿它在细节设计上,能更趋完善,也于循序渐进中,成制度进步的一个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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