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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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2014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充规定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国“985”和“211”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他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为主要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其他同《2014年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二、选调专业

本科生重点选调: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

硕士研究生重点选调: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

三、咨询电话及传真

0535—6789557、6789822(传真)

附件:2014年山东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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