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概述】
12月2日,北京的一起交通事故迅速在网上热传,事件主人公是一名外籍男子和中国妇女。据介绍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时突然摔倒自称被撞伤,女子抱住老外不撒手直至送院,结果却是女子并未受伤。老外却在警方的调解下支付了1800元医药费。此新闻一出,网友群情激奋,大呼“讹人都讹到外国人头上了”。但新闻没出来多久,凤凰网就对当事人及目击者进行了核实,女子确有轻微皮外伤,更有视频显示,老外频频用中文骂人:你傻x啊,我x你大爷。新闻自此出现180度大逆转。
4日晚上6点半左右,“老外被讹”图片拍摄者李先生通过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公开发表道歉信,承认未全面了解事实,伤害当事人并误导读者,同时损害了新闻公信力,愿意承担责任,希望获得谅解。据了解,李先生当天曾两次发短信向当事人李女士致歉,李女士并未表态是否原谅李先生。最后,北京外国小伙遭中国大妈“假摔讹钱”的不实消息因小伙及家人非法在京就业被遣送出境而引起回潮。
【相关评论】
@凡人肖申克峰回路转,视频出来了。在中国,谁掌握媒体,谁就掌握一切了。因为大家都是一群没脑子,被牵来牵去的傻羊,我也是...所以,开放媒体,听听不同的人,不同角度的说法,才是最重要的,不同信息,交叉一起,让读者们自己判断,这才是健康社会所需要的。@闾丘露薇从婴儿失踪案到洋人撞大妈,公众是否应更关注案件本身而非搞地域攻击?@陈果_George突然产生一种阴谋感的感觉!大妈碰瓷事件,媒体报道是接受了一个路人的摄影爆料指大妈碰瓷,路人的拍摄手法和器材专业得可疑。早上假新闻扩散后,象我这样质疑的声音非常少。很快,某系媒体反转新闻就出来了。我现在有些怀疑媒体是不是被专业传媒人士做了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王石川个案毕竟是个案,别让个案影响我们的心情,更不能让个案左右我们的价值观。如果看到有人被讹,我们立马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地说再也不做好了。这多可笑。首先,你平时有没有做过好事?其次,如果你经常做好事,碰到别人被讹就不做好事了,这是多么脆弱的玻璃心啊。最后,即便你被讹了,你能保证以后还被讹?因此一次被讹从而拒绝善良,这又是多么简单的愚蠢,起码说明我们的价值观太经不起“碰瓷”了。
【模拟题】
由北京外国小伙遭中国大妈“假摔讹钱”到摄影者向大妈致歉、外国小伙被遣回国,“老外撞人”事件持续受到关注,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外国小伙驾摩托车撞了中国女子,女子索要了1800元的赔偿,这是再普通不过的民事纠纷及了断,不具备成为公共议题的价值。可是消息最初传来时,有两个要素的缺失导致了无谓的民意汹汹。首先是“发生碰撞”的关键事实阙如,事情一下子指向了“凭空讹人”。其次是“中年女子”被以“大妈”之名传播,人们立刻想起前一阵子发生在四川达州的“太婆倒地诬小孩”事件,对“讹人”之说更加深信不疑。还有就是,对国人的道德疑虑成了一种习惯,而外国人则被认为相对诚实。几个因素凑在一起,在事实未清的情况下,中年女子已经被架到了被告席上,饱受指责。
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泱泱中华,有着扶危济困传统的礼仪之邦,如今反被文明未曾开化、诗礼未曾沐浴时的基本命题所困扰,这是一种令人痛心的耻辱,也是必须正视的冰冷现状。
一起简单的事件,摆了这么大的乌龙,需要反思处甚多。
第一,那个最先在网上发图的人,未全面了解事实就贸然发布消息,消息在传播过程中又被“改动得比较激烈”,导致公众被误导。在这个表象纷纭、本质隐蔽的时代,不管是作为自媒体的主持者,还是权威媒体的从业者,透过现象看本质、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是起码的职业要求,断不能遮蔽事实、想象叙事和捏造情节。否则,报道失实之后,轻则给当事人带来困扰,重则招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公众作为错误信息的加速传播者和跑偏的道德审判者,也该对自己的轻信和易怒认真省思。为什么看了要素不全的消息,网民就不假思索地相信“凭空讹人”是事实,而不肯脑子里拐一个弯儿,想想另外的可能性?因为在一而再、再而三的败德事件刺激下,很多人先验地认定:不是老人变坏,就是坏人变老,坏是潮流和常态,不坏反倒奇怪。他们每逢一事,内心已有坏的“期待”,稍加引导便深信不疑。普遍的道德焦虑之下,没有调查也有了发言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愿望钝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别人”成为下意识,不把社会话题导向负面便觉得不踏实,这其实是一种“恶意想象强迫症”。如果任由这种心理病状互相感染,人们的心态将越来越灰暗,互信的空气将越来越稀薄。
第三,在“老外被讹”事件中,警方被动不为,也加速了事件的负面效应。老外与李女士在马路上纠缠,引起一个小时的交通堵塞,有人报警后,由于涉及国际友人,涉及扶起摔倒市民当前这一敏感话题,可能激发公众情绪,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应意识到这不是简单的剐蹭事故。
此次“老外撞人”事件绝非是个例,为了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为了给社会弱势群体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媒体记者应当格外慎言,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要比市民群众多一份义务,多一份责任,多一份专业。对马路信息,记者应做一些客观的分析、研究及质疑,以自己深入调查和有关方面的权威解释第一手信息为主,尽其所能地把真相呈现给公众,维护媒体的公信力。 第二,公众对待舆论应该有理性的公民意识。当今社会,每一个市民都是一个媒体零部件。每时每刻,手持现代通讯工具的市民,都能通过网络,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传播出去。这就是所谓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新闻传播者。市民应当从老外撞人事件中,感知个人在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并意识到自己在信息传播中的责任—不因为新闻自由度的显著提高,便匆忙传播不确定或口口相传的信息。不传播和转发不确切信息或虚伪信息,真相可能会慢半拍,但这比假信息快速传播,更多一份理性与期待,这也是公民意识的应有之义。第三,警方应该树立舆论影响公众的意识,及时发布事件真相,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让真相走在谣言前,“老外被讹”就不会在事发第二天仍持续发酵。这并不是把责任与问题推向警方,而是作为老外撞人事件的直接参与者、处理者、权威认定者,警方有义务做得更好、更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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