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广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在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进行,当天的活动通过发放书籍、宣传品、宣传画册等方式进行科普文化宣传,但是许多民众在现场进行了争抢,有一些工作人员与民众发生了争执和拉扯。
近日福州一女工在擦窗时,随身携带的6000多元现金不慎掉落,引发过路人哄抢,最终只找回300元。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女工收到了10多万元款项,但其中大多为爱心人士捐款,只有少数“失而复得”的还款。
仔细盘点近期各地哄抢案例有个共性:面对身处弱势、孤立无助的事主,前来围观的人们一旦有人开“顺手牵羊”之先河,接下来的场面就极易失控,出现“男女老少齐上阵,不拿白不拿”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大城市抑或农村,市民还是农民,哄抢并不局限在某个特定地域或群体,而一旦钱财被哄抢,各种事后追责的效果往往也很不理想。
这就要回到哄抢背后的逻辑起点:破窗效应。一座房子一旦有窗户破碎而无人修复,很快其余的窗子也会被陆续打破,干净整洁的地方一旦出现垃圾与污垢,很快就会被大家污染得“面目全非”。
哄抢逻辑与之类似:面对散落的财物,第一个人一旦站出来“破窗”而没有得到及时制止,人们就很容易陷入一种“小算盘”心理中:他占了便宜都没事,我为什么也不顺手拿点?
这个逻辑的危险之处就在于,每个人的自私心态,汇聚在一起就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甚至参与“破窗”的人无意之间还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之中,每个人做“亏心事”的心理负担反而降低了,被“逮现行”的人甚至还会理直气壮地反问一句:“这么多人都在拿,而且他们拿得比我还多,为什么就只抓我一个?”
因此,我们对哄抢的批判不能只停留于道德层面,更应该让社会上的每个“你我他”都扪心自问:我们在批评一个“哄抢群体”的时候,可曾意识到,其实这是无数个体的“小恶”汇集而成的“大不善”?又或者,在痛心疾首地批评不良现象前,我们自己又是否能在当时的环境下抵御住“破窗”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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