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及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三)青岛市内常住户口;(四)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从事汽车驾驶员工作8年以上并从事安全保卫工作2年以上,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报考。报名与资格审查(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自行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qdfy.chinacourt.org)(http://www.sdsgwy.com)下载报名表,并于2014年1月15日(星期三)9:00-12:00,13:30-16:30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1902房间报名。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得由他人代为报名。(二)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安保工作证明,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1月16日(星期四)9:00-12:00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1902房间领取准考证。考试内容和方法(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将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时间:1月17日(星期五)9:30-11:00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时间:1月18日(星期六)9:30-10:30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成绩核算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面试分别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政策咨询电话:83098561(工作时间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