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应聘人员应为中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获得过国家级比赛奖项者,学历不限。
3、应聘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过省级以上比赛奖项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形象气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拥有文艺院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专业
招聘岗位为演员,招聘专业为戏曲表演、影视表演专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 日—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东侧(县行政大厦西邻,金海四路、银河四路交叉口,电话:0543-7810179)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沾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内容
表演类考生考试内容为:
1、戏曲片段演唱表演或戏剧影视小品片段表演;
2、个人才艺展示:考生展示自己擅长的其它舞台艺术表演形式(如戏曲、编导、舞蹈、声乐、朗诵、曲艺、器乐等)。
(二)成绩的计算。
考试实行百分制,两类考生由考官统一打分,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成绩相同时,拥有文艺院团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资格。
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沾化县委组织部: 0543-7810566
沾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78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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