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药技师学院2013年11月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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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2013年11月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身体健康;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要求的证书均须在2013年11月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二)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报名查询应聘人员于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3年12月2日至12月5日16:0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逾期未领取或联系不上的,视为弃权。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及核减计划于11月29日至12月5日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类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3天后,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同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应聘人员须确保电话畅通。在面试前3天仍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规定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占70%,时间20分钟,内容由学院统一指定,涉及相应岗位专业知识。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答辩占30%,时间10分钟。答辩问题涉及各岗位相关岗位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学科背景、业务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http://www.sdsgwy.com/。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宋老师联系电话:0538-8941679、1380538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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